各学院(系)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精神,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。由于假期时间较长,各学院(系)要切实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,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前,各学院(系)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(尤其是新生)。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,注意人身、财物、交通和消防安全,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,不得酗酒滋事,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,不得留宿外来人员,严防火灾、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。
二、各学院(系)要加强学生管理。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,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,暂时不能解决的,要做好解释工作,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三、各学院(系)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,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、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,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。
四、放假期间,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学生离校,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说明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,由学院(系)批准。离校的学生必须在 10月7日晚6:00前返校销假,各学院(系)要在10月7日晚进行点名清查,并于10月8日向学生工作部报告返校情况。
五、各学院(系)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,并将值班联系人员、电话等安排于9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
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
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